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會1名劉姓專門委員,涉嫌詐領業務費用,10月16日傳訊劉員等9人到庭應訊,偵訊到晚上告一段落,檢方以劉員涉嫌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諭知2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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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指出,台南市議會劉姓專門委員涉嫌詐領業務費用,於2018年8月下旬報請台南地檢署陳竹君檢察官指揮偵辦。陳檢察官在10月16日上午指揮調查處持傳票傳訊劉員、相關證人等共9人到庭應訊,進行製作偵訊筆錄。
檢方也請調查官持函文向台南市議會調取該專門委員的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相關詐領金額、時間等案情,一直到晚上檢調偵訊告一段落,檢方認為劉員涉嫌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諭知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