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業估今年底前脫離黃牌 環團憂漁業署執法會懈怠

▲▼金昌6號,福甡11號,黑鯊。(圖/漁業署提供)

▲福甡11號。(圖/漁業署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台灣籍漁船「福甡11號」、「金昌6號」遭爆剝削漁工人權及非法捕魚,漁業署4日宣布兩案共重罰1515萬元,綠色和平今(17日)表示,歐盟例行來台查訪遠洋漁業管理執行成效,恰巧漁業署展現執法成果,因此今年底前台灣拿掉黃牌機率很高,憂漁業署無法持續打擊非法,漁業署回應,沒有黃牌還是會打擊不法。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昌6號。(圖/漁業署提供)

台灣遠洋漁業頻傳非法事件,2015年10月遭歐盟發黃牌警告,至今已超過3年都未解除,綠色和平專案負責人李宜蕎表示,這已超越過去其它國家黃牌的記錄,但2017年新法開始實施以來,有超過20多起違法事件,漁業署不再像過去輕輕放下,也大幅改革法規以接軌國際,但如果因此脫離黃牌,不免憂心漁業署是否能保持打擊非法捕撈的決心與動力。

李宜蕎預估,10月底或今年底拿掉黃牌的機率極高,從已開罰的20多起違規事件來看,新法下的罰則再高,非法漁業在現階段仍未停歇,顯然是整體管理結構有缺口,導致無法全面防範不法漁船,尤其是非法轉載、捕撈禁捕魚種,以及漁獲申報不實等常見違規,就連24小時監控中心也監管不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福甡11號開艙卸魚檢查。(圖/漁業署提供)

綠色和平認為,漁業署都是採被動式執法,許多時候是獲得其它團體組織或國際單位通報或給予壓力後,才開始偵查,缺乏監督與預防能力,加上台灣遠洋漁業已拿了3年的黃牌,確實有效推著漁業署往前走,促成新法條例上路,制度面得以完善,但管理執行面上,漁業署還需加快腳步,這也是黃牌遲遲不能解除的關鍵因素。

▲漁業署執行卸魚檢查查獲大量禁捕黑鯊。(圖/漁業署提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表示, 黃牌拿不拿得掉,不是漁業署可以決定,就算台灣真的脫離黃牌,漁業署也都會和過去一樣持續和國際上組織合作打擊不法。林國平強調,為了遠洋漁業永續發展,漁業署一直以來都有在落實執法,打擊非法漁業及保障合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