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不會只辦到司機一人! 檢:18條人命「證據到哪就處理到哪」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普悠瑪肇禍案,社會高度關注,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25日強調,全案背負18條人命,不會只辦到司機一人!至於司機有吸毒一事,檢方則是不予回應。

▲25日,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上圖)強調,全案背負18條人命,不會只辦到尤姓司機一人!。(圖/記者游芳男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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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外界普遍認為,台鐵疑似將普悠瑪出軌翻覆案責任都推給尤姓司機一人,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對此回應,普悠瑪肇禍案不會只辦到司機一人,證據到那裡就會處理到那裡;有關司機員的部分,當然檢察官聲押案中院方也說司機也承認有過失,而速度過快,也是一個很明顯的事實,所以在這一部分,是不是只到司機一人,此事檢察官可以保證會全面調查。

據查,尤姓司機2017年12月9日上午11點20分,在台北市民生東路五段被查獲0.6公克安非他命,尤姓司機稱第1次吸毒。隔年2月下旬緩起訴確定,緩起訴2年,自費戒癮治療1年,追蹤期半年。尤姓司機吸毒是否與普悠瑪肇有關,引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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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倉富說,一般單純施用安非他命,若是初犯,檢察官會裁定觀察、勒戒,被告須完成勒戒,並確定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才會獲得釋放,檢方可給予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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