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還沒給20萬 黃文玲再衝立院要求扣押薪水

▲▼黃文玲再衝立院要求扣押段宜康的薪水。(圖/記者翁嫆琄攝)

▲黃文玲再衝立院要求扣押段宜康的薪水。(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選舉指控無黨籍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與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共用金主,高院判決段應賠黃20萬元,並於臉書刊登道歉啟事1天。彰化縣長候選人黃文玲26日三度前往立法院向段宜康要賠償金20萬元,但仍然沒見到段宜康,她則轉要求立院總務院直接扣押段宜康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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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於2014年地方選舉期間,在臉書爆料黃文玲的金主,與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一樣都是國民黨彰化縣前立委蕭景田,黃文玲控告段宜康違反選罷法並求償,刑事已判段宜康無罪定讞;但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年4月判段宜康應賠黃文玲20萬元,並在臉書刊道歉啟事一天,目前全案已定讞。

黃文玲之前曾兩次赴立院找段宜康卻都撲空,她今天上午再次直闖立院,要求段宜康還她20萬,不過,段宜康人並不在辦公室,她則轉往立院總務處,要求扣押段宜康的薪水。但因未事先申請,立院駐衛警要求黃得到立院大門,再請總務處代表出面。

而總務處處長蔡衛民現身時說,他要查一下有沒有收到法院的文,如果有收到,查清楚再做處理,一切會按照程序辦理。黃文玲強調,段宜康已經拖了兩個月不還,「你們不會因為段宜康而不處理、壓案吧,我們這個錢要捐給普悠瑪受難家屬跟彰化弱勢團體,他們已經等很久了,才20萬。」蔡衛民也多次承諾,絕不會不處理,只是得先看看函文內容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