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浩祥/台北報導
大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布「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就「雙重參保」問題,予以台胞免去養老、失業險,陸委會今表示,國人關切的醫療險並未免除,負擔仍大,提醒國人赴陸應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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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辦法11條指出,避免「雙重參保」,若在台港澳參加當地相關社保,可持相關機構授權證明,不用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
有關大陸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涵蓋五類,分別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換言之,辦法雖就「雙重參保」部分免去養老和失業保險優惠,與國人在台享有健保卻有相當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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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指出,有關陸方人社部所提辦法尚在徵求意見階段,未正式實施,儘管辦法11條免去養老、失業險,但國人關切的強制納保問題仍有待解決。
邱垂正說,按辦法所提,國人關切的醫療、生育和工傷保險並未免除,這對習慣返台就醫民眾,會是個負擔。
他呼籲,兩岸社會法律體制仍存在相當制度差異,提醒民眾赴陸發展、申請居住證時,應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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