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佩翊/編譯
南韓光州一名30歲的身障男子長期與一名小學女童同居,不但與女童發生性關係,讓對方產下一女後,更多次讓女童懷孕、墮胎,甚至在同居期間經常虐待她。據悉,男子原本在某兒童社福團體擔任老師,因而結識女童,此後兩人便展開同居生活。而女童產下女兒時年僅13歲,直到16歲才鼓起勇氣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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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聯社》報導,現年30歲的嫌犯雖然從小因車禍失去雙臂,但裝有義肢。據悉,嫌犯原本是在一間兒少社福團體擔任講師,進而認識正在就讀小學的女童,並將她接回家中同住,兩人從2015年11月到2017年6月共同居了一年半的時間。期間嫌犯多次強迫年幼無知的女童與他發生性關係,造成女童懷孕並在13歲產下一名女兒。
此後,嫌犯仍多次性侵女童,一旦發現對方懷孕,則馬上帶她去墮胎,行徑十分惡劣。受害人表示,「雖然我每次拒絕,但他還是一直強迫我發生性關係。第二次懷孕的時候,原本想把小孩也生下來的,他硬是把我拖去墮胎。因為這樣,我已經離家出走好多次了。」對此,嫌犯則表示,雙方是合意性交,並沒有性侵之實,更沒有虐待情事。
光州高等法院認為,嫌犯罪刑重大,但是由於已經向被害人支付高額和解金,且被害人也不希望法院重判,決定將一審的2年6個月有期徒刑改判為1年6個月,另外加判嫌犯在3年內不可以在兒童、青少年等相關機構任職,並保有一審的8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