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2011年遭檢警通緝的男子張滿榮逃至中國大陸東莞躲避,結果因30萬人民幣的毒品債務糾紛在2014年遭台灣蔡姓兄弟檔及男子鄭志宏等7人強押痛毆致死。7人事後為了毀屍滅跡,以大鐵桶焚屍5小時,直至張男燒成骨灰後,丟骨灰到江門市西江河中,7名兇嫌中的3人再逃回台灣,警方在新竹、苗栗分別逮捕3嫌。新竹地院日前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共同損壞屍體罪判3凶手分別6個月、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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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45歲蔡楠隆、38歲蔡啟賢是親兄弟,與嫌犯43歲鄭志宏等3人,是49歲的張滿榮的老朋友,在中國活動時就有金錢往來,但張滿榮與蔡男等人有30萬人民幣的冰毒帳目不清,3人等多次催討未果,裝設GPS定位追蹤張男下落,將他強擄帶走。
2014年1月,張滿榮女友向東莞公安報案指張男失蹤,公安展開追查,在同年7月查獲1名山東凶手與台灣2名凶手到案並供出犯行,而蔡氏兄弟、鄭、蕭男4名兇嫌早已逃回台灣,其中一名蕭男返台後因病往生,大陸警方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尋求我方協助。
警方取得大陸資料後進行分析,鎖定蔡氏兄弟等人涉案,分別在新竹及苗栗將其逮捕,3人一度否認犯案,直到警方說,「大陸那件你們知道嗎?3人才如釋重負說出「3年了,你們終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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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坦承,不爽張滿榮金錢流向交代不清楚,才押走他,在車上「教訓」他時,錯手將他打死,乾脆將張男「燒掉」,於是將張男屍體載至1家玩具工廠,用大型鐵桶焚屍。3男說,由於要燒成骨灰需要高溫,因此屍體足足燒了5小時,過程中不斷加入木材及紙屑,才將張男「化成灰」。接著再將骨灰載至江門市的西江河丟棄。
法官認為,蔡氏兄弟及鄭男不思正途解決債務糾紛,共同與其他共犯強押被害人,拘禁虐打長達15小時,造成被害人張滿榮不明原因死亡。3名被告害怕犯行遭人發覺,將屍體放入鐵桶焚屍;法官認,蔡氏兄弟是犯案的核心,鄭男是聽命於2人,唯3人與張滿榮家屬就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衡量3人坦承犯行,因此依妨害自由罪、損壞屍體罪判判蔡啟賢、鄭志宏5月、6月,蔡楠隆妨害自由、損壞屍體各判6個月。
新竹檢方表示,本案證據是莞公安及人民法院提供,證據也僅能證明3凶手涉嫌妨害自由及損壞屍體,無法證明死者的死因,因此對於3人是否涉及殺人或傷害致死罪嫌部份,也因證據不足以證明3人犯罪證據,因此無法就傷害致死及殺人罪嫌來做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