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為了訴求修改遠洋漁業法、漁業不可適用於勞基法等要求,6日50輛遊覽車、近3000位漁民團體從蘇澳、琉球、東港北上抗議。「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政府,打擊非法漁業是國際間急於解決的問題,台灣是全球漁業強權之一,須嚴格執法,杜絕非法及剝削,保障守法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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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發聲明指出,過去台灣遠洋漁業非法事件頻繁,2015年遭歐盟發黃牌警告,新法2017年上路後,漁業署違規處分名單仍高達130多件,顯見IUU非法漁撈仍未停止,因為外籍漁工工作環境、基本薪資等問題而遭罰的船家和仲介也不少,政府監管與執法能力仍有待加強,倘若再放寬條例或辦法,不僅為不肖業者大開方便之門,更可能讓黃牌變成紅牌。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負責人李宜蕎建議,漁業署應公開漁船資訊,建立公私部門合作監管機制,另外,加強裝設追蹤系統(VMS),若發現疑似未通報轉載跡象,如二船於海上併列且停滯不前,應立即主動調查,防堵違法漁捕發生,絕對不可鬆綁法規。
環境正義基金會邱劭琪也說,新法的規範內容在薪資、船長責任、生活工作環境等仍與國際標準有落差,面對漁民的抗爭,漁業署首要工作應提撥足夠資源,落實檢查的頻率及細節,確實查核非法捕魚以及人口販運,防止治剝削繼續發生,不要因小失大。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表示,漁民們會北上抗爭就是擔心新法制度讓漁撈的人力與設備成本增加,相對獲利減少,實際上,海洋資源日益枯竭、太多漁船以劣幣驅逐良幣的競爭方式才是獲利減少的原因,更可能促使漁船冒險違法以獲取更多利潤,所以,政府在加嚴執法時,也應規劃產業轉型,淘汰過剩漁船,扶植並輔導永續示範漁船,打造台灣永續漁獲招牌,才能讓台灣漁業與海洋資源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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