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屏東東港、小琉球等各地漁民不滿政府漁業罰金過高,反映多次都得不到善意回應,今(6日)發起大規模陳抗活動,中午先是抵達農委會大罵政府不懂漁民討海的苦,目前將步行到立院提5大訴求,沿途狂灑冥紙抗議,漁業署對此回應,罰金是因應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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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訴求包括修改不合理法規、取消漁工逃脫6個月限制雇用規定、政府應派巡護艇強力護漁、漁業署特殊行業不可適用勞基法,和船位回報及電子漁獲回報故障需在1個月內返港修復。
漁民直指漁業三法對於非故意的違規採取重罰根本是惡法,如船體標示不清就要船東罰50萬元、船長罰10萬,卸魚預報未在3天申報船東罰100萬元、船長罰20萬元等諸如此類,政府執法過當,完全沒有先宣導、勸導,就直接重罰,引發眾多漁民反彈,也是這次人民要抗議的最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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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表示,「遠洋漁業條例」明定重大違規行為處較高額度罰鍰,以嚇阻IUU的重大違規情事發生,其餘違反從事遠洋漁業時應遵守的事項,屬一般違規,處較低及適度罰鍰。
漁業署指出,該條例所訂定的罰鍰與韓國、菲律賓等鄰近國家相較並無過高,且也是因應國際趨勢,另外,該條例的通過,代表我國與國際共同合作打擊IUU漁撈行為的承諾,並無修改的空間,在該法規生效前,農委會已辦理多場法規說明會,也利用各種場合向經營者宣導法令內容,並透過24小時之漁業監控中心進行「預防性提醒」,適時提醒漁民遵守有關的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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