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9日臉書PO文槓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拿土地權狀爆料侯家又昱公司兩次購入新莊土地,侯在副市長任內卻未財產申報,質疑隱藏財產,對此,侯友宜競選總部發言人侯慶莉回應,侯友宜38年公務員生涯一切依法守法,財產申報更是透明清楚,「段委員還是先把吞曲棍球的承諾實現。」
侯慶莉表示,過去這兩星期,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蘇貞昌陣營、民進黨變本加厲的負面選舉。民調已經顯示,蘇貞昌就是惡言謾罵的候選人,人民也厭惡這樣的言行,便痛批「東廠又來了!民進黨完全不記取教訓,又來影射扭曲。」對於段宜康質疑,侯友宜早上至永和市場掃街受訪僅回應,「呵呵呵,不用問了吧」,稱段的話聽聽就好。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段宜康在臉書貼出一張「又昱公司」土地所有權狀並指出,本來以為是陽明山大群館的土地權狀,誰知不是。這筆土地竟然位於新北市新莊區,而且前後兩次購入的日期分別是2016年1月、2017年1月,「侯友宜先生不正是新北市的副市長嗎?」
段宜康表示,「候選人申報財產的時候,侯董家又昱公司的資產不必申報,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和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選舉的時候也是這樣。不知道又昱公司名下還藏了多少房地產?過幾天新北市長公辦政見會時,我拿去還給侯友宜吧!」
段宜康2014年指控,前國民黨立委兼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林滄敏涉及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弊案;他之後承諾,若查無林滄敏不法情事,他願當眾吞下三顆曲棍球。而在林滄敏提告後,2015年法務部廉政署未傳喚林滄敏即宣布以查無不法結案;2016年1月,彰化地檢署以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總教練張文耀犯刑法上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因已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萬9800元,處以「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
不過,2016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段宜康與魏明谷均未盡查證義務,判決段宜康與魏明谷應連帶賠償林滄敏名譽受損慰撫金新台幣30萬元並登報道歉,而且段宜康應刪除臉書相關言論。因此民眾常要求段宜康要「吞曲棍球」,但他多次強調,司法調查有問題,沒查林滄敏就結案,卻由下面的人替老闆頂罪,「叫我吞曲棍球?林滄敏把我當儍子!」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