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叔安/台北報導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紀委7日宣佈決定逮捕。據指出,賴小民目前被查出至少收賄人民幣16.5億元(約73億元新台幣),刷新大陸落馬貪官的收賄金額紀錄。中新網日前指出,辦案人員在賴小民家中找到2.7億元現金,還用5個人的身份證掩蓋自己房產實際所有者的事實。
生於1962年的賴小民是江西瑞金人,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計畫資金司中央資金處副處長、處長,銀行二處處長,信貸管理司副司長,銀行監管二司副司長、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二部副局級幹部,北京監管局籌備組組長,北京銀監局局長、黨委書記、中國銀監會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首席新聞發言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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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在今年4月17日發佈賴小民「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11月7日宣布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根據財新網報導,調查人員在賴小民家中找到的現金重達3噸,疊起來超過3立方米,連在他年過九旬的母親帳上還有3億元的存款,都是賴小民「孝敬」的結果。
財新網引用華融內部人士表示,賴小民時代,華融內部明碼標價,「進華融30萬、一官半職50萬、子公司領導100萬,當上子公司一把手,那就成財神爺了。」還指出他有一百多套房、一百多個關係人、一百多個情婦等「三個一百」。
在一段名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佈開除賴小民黨籍和公職現場」的視頻中,賴小民表示,「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深感痛心」、「希望廣大的黨員領導幹部以我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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