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因辦公室電腦突然當機,只好跟郭姓男工程師借電腦應急,未料一打開就跳出以她姓名為檔名的資料夾,點進去卻發現竟是自己如廁畫面,氣得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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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郭姓男工程師愛慕小美,就將相機伸入廁所隔間下方空隙,藉此偷拍對方如廁影像,更將影像放進辦公室桌的電腦。由於證據明確,郭男無法狡辯,因此被新竹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
依據《刑法》第28章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嫌規定,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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