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1歲男子謝亞軒與友人黃佑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飆車,最後失控撞死3人,台北地檢署將2人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等罪起訴。而根據了解,原本宣稱駕照被吊銷的謝男,其實根本沒考取駕照,另外,案發後警方按程序對謝男毒品快篩,結果尿液中出現2級毒品反應,但案發時意識正常,尚無法證明是否為毒駕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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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晚間6點多,正值上下班尖峰時間,謝亞軒開著租來的TOYOTA轎車與黃男的白色轎車,在南京東路上競速。接近南京東路、敦化北路口時,謝亞軒疑似為閃避車流與公車安全島,失控衝進一旁騎樓,造成一對資源回收夫妻檔及大樓保全喪命。
案發後,警方以不確定殺人故意移送地檢署,檢方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難以證明有殺人故意,以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裁定謝男15萬元交保,黃男則是10萬元交保候傳,但因謝男覓保無著,親屬沒人出面,法官改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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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了解,先前謝男因酒駕遭吊銷駕照,因此與黃男競速時,根本是無照駕駛,但檢方進一步釐清,謝男根本連駕照考試都沒通過,也就是說,謝男從頭到尾都沒有駕照,被吊銷的,是他向朋友借來的,卻還大膽飆車。
另因謝男有毒品前科,車禍發生後警方對他驗尿進行毒品快篩,結果竟驗出有2級毒品反應。雖然謝男也向檢察官坦言自己曾經吸毒,但追查後發現案發時,謝男精神意識都相當清楚,並未有吸毒後恍惚反應,因此是否為「毒駕」肇事,還難認定。
至於一度傳出租車給謝男的車行老闆,曾經告誡,車子有問題不能開太快,檢方再度釐清,車行老闆表示,車況並無問題,但因其中1個輪胎爆胎,還換了全新輪胎。檢方也找來原廠技師進行檢測,結果確如老闆所說,車子沒有問題,但是否為超速導致失控,技師認為因車內未安裝行車紀錄器,無法還原判定。
檢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謝男與黃男,其中危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部分,謝男得面臨7年以上最高無期徒刑,黃男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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