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區2017年發生一起母親勒死女兒人倫悲劇,家境優渥的潘姓婦人靠收租為生,但疑似患有被害妄想症,要出門遭小女兒阻止,竟拿圍巾將人活活勒死,之後甚至稱「這是神明的旨意」。橋頭地院認定,潘婦犯罪事證明確,但考量她受精神疾病影響,且審理中曾表示後悔、感到傷痛,因此輕判6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潘姓婦人長期罹患精神疾病與死者王詩芳為母女關係,2人平日相處素有不睦。2017年12月26日,潘婦在住處一樓車庫向王姓小女兒索取汽車鑰匙遭拒絕,由於她先前就曾懷疑對方想要謀財害命,為此還失眠多日,當下雙方就爆發激烈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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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潘婦竟用手拉扯小女兒頸部的圍巾、勒住她的頸部,再用手勒住頸部,過程中斷裂的玉鐲刺入對方的咽喉,導致小女兒腦部缺氧窒息而死亡,之後打電話給在農會任職的友人說「我殺死女兒」。
婦人坦承,當下覺得很生氣,不開心女兒為何不讓她出門,「然後有一股無形的力量,要我這麼做(勒斃女兒),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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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後認為,潘婦並無前科、顯無暴力犯罪的習慣,且本案是在病情加重的特殊情狀下,對於特定仇視對象所為的偶發性犯罪,尚無具體情事足認她日後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另考量她罹患精神疾病,因此減刑2次,判6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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