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愛爾蘭一名17歲少女慘遭性侵提告,沒想到卻被當場公審穿著,被告律師還特別點出因為少女身穿「有蕾絲的丁字褲」,服裝本身有問題,最後加害者還獲判無罪,引起爭議。現在網路上有大量網友曬出自己的蕾絲內褲照片,更有愛爾蘭議員直接在國會上高舉內褲,抗議不該繼續檢討受害者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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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眾議院議員科平格(Ruth Coppinger)在13日議會質詢時,當場從袖子內拿出一件深藍色的蕾絲內褲,凸顯這起案子的荒唐之處,「我在這裡拿出一件丁字褲,好像是件很尷尬的事情,那試想,性侵受害者或是任何女性,看到自己的內褲在法庭上接受公審,會是什麼感受」。
科平格還提到,愛爾蘭的女性已經厭倦這股譴責受害者的風氣,也對於議會沒有任何作為感到厭煩,這些勇敢出面,到法庭上尋求公道的女性,卻要面臨責備,讓她們退縮。
這起判決出爐之後,立即引起愛爾蘭當地許多社運團體不滿,都柏林性侵危機防治中心就大力批評這個決定,並且呼籲應該要修法,讓受害者有更多保障。另外,在社群媒體上,專為性侵受害者發生的團體「I Believe Her - Ireland」發起支持這名少女的行動,並鼓勵網友曬出蕾絲內褲,加上「這不是同意」(#ThisIsNotConsent)的標籤。
網友們PO出許多內褲的照片,留言提到,「穿這樣的內褲不代表我就想被強暴」、「我穿蕾絲內褲是因為它很好看,並不代表我的性需求」、「我不敢相信,都已經快要2019年了,我們居然還要解釋服裝不等於同意」、「不要就是不要」。
除了網路上的行動之外,還有許多民眾直接拿著蕾絲內褲,在法院外抗議,同樣用「這不是同意」、「不是我的錯」等標語表達心聲,女性主義團體「ROSA」的發言人萊恩(Fiona Ryan)提到,他們行動的目的不只是要強調這個案子,「而是希望讓譴責受害者的風氣消失在所有的法庭上,唯有讓這些可怕的事情曝光,我們才能得到團結的力量,並推向法律改革之路」。
這起案子於在11月6日在愛爾蘭第二大城科克(Cork)舉行,一名17歲少女遭到27歲的男子性侵,在開庭時,被告強調與該少女之間的性關係是雙方合意的。最引起爭議的是被告律師歐康納爾(Elizabeth O'Connell)在法庭上表示,「這項證據(指內褲)難道不是顯示她對被告有意思,而且願意坦承與某人見面嗎,你們必須考慮到她的穿著,她穿著一件有蕾絲的丁字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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