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21歲的廖姓女大生,17日晚間回家途中,被喝醉的24歲褚姓男子擋住,還表示要給她3千元,要求幫他口交。褚男遭警方移送婦幼隊後,婦幼隊指此案屬告訴乃論,廖女卻決定不提出申訴,儘管如此,但她在1年內都可保有申訴權。
▼男子醉後竟搭訕女大生要求口交;下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自YouTube)
事發之後,廖女的爸爸特地隔了2天才回到事發處埋伏,果真被他抓到褚男,之後他先要女兒來指認,接著再報警。褚男跟警方說,自己當天心情不佳跑去喝酒,一時衝動才會騷擾廖女;警方將本案移交婦幼隊偵辦。
事發之後,廖女的爸爸特地隔了2天才回到事發處埋伏,果真被他抓到褚男,之後他先要女兒來指認,接著再報警。褚男跟警方說,自己當天心情不佳跑去喝酒,一時衝動才會騷擾廖女;警方將本案移交婦幼隊偵辦。
婦幼隊22日晚間說,褚男的行為犯了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的言語騷擾,可罰他1萬至10萬元不等的罰鍰,屬告訴乃論,但廖女選擇不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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