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TT開始!男後悔簽字扯假離婚 女秀PTT站內信文打臉

▲▼電腦,網路,鍵盤,酸民,鄉民。(圖/pixabay)

▲張姓男子與老婆在PTT相戀結婚,後因種種因素離婚,張男卻辯稱是「假離婚」。(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張姓男子,透過網路PTT認識嚴姓女子,2人進而相戀結婚,但幾年後2人離婚,張男卻在簽字後反悔,直到嚴女提出PTT訊息文「在PTT開始就在這裡結束..」以及張男在PTT聯誼版上的徵女友貼文,同時返提告要求撫養費,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張男敗訴,得支付嚴女及幼小的兒子近190萬元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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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強調,他和嚴女離婚,其實是為了想以「假結婚」的方式,申請單親家庭補助,好償還嚴女名下的債務,1年後再結婚。張男向法官表示,2人都沒想真的離婚,請求確認2人的婚姻關係存在。

不過嚴女反駁,張男好賭,她也因此背了許多債務。不僅如此,缺錢賭博張男會向她索討,討不到就暴力相向,前往戶政事務所簽字離婚時,張男的父母親也在場。

嚴女另提出一份張男透過PTT站內信相寄給她的訊息,上頭寫著「在PTT開始,在這結束..」等語,且張男在簽字後1個月,就在PTT聯誼版燈文徵女友。她認為,張男否認真離婚是為了躲避每月1萬元的撫養費協議,因此也提告張男,一次性給付剩餘的189萬9240元撫養費。

法官認為,根據張男在PTT上的發文紀錄,顯見嚴女所言不假,且張男無法證明雙方曾協議「假離婚」,因此駁回請求確認婚姻狀況之訴。另撫養費部分,嚴女要求一次性給付,法官判決嚴女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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