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叔安/台北報導
位於海南的瓊台師範學院原黨委副書記與校長程立生、原紀委書記陳福川以及黨委書記李向國,涉嫌收受賄賂,幫人在學校裡承攬工程,學校還違規設立小金庫,違法發放津貼補貼,程立生曾說自己「當官不掙點外快太不值」,3人一共收賄623.1萬元人民幣(以下同),日前遭到判處4到5年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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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瓊台師範學院在2016年升格為本科院校,辦學規模日益擴大,工程建設增多,「眾多專案和資金湧入,成為了建築老闆、開發商眼中的『香餑餑』」。李向國等3人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收受廠商的賄款共623.1萬元,約相當於2700萬新台幣。
報導指出,瓊台師範學院自2011年1月起實行績效工資,按規定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應一律取消,但該校依舊多次違規發放津貼補貼,2013年春節,該校還使用創收結餘資金向全校教職工及退休人員發放春節慰問金共136.38萬元。
因本案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的程立生說,「起初,對於老闆們請吃請喝,我覺得這只是一種人際交往,也不在意。後來他們拿來酒、茶葉等,自己也覺得是小節,不是大問題,再後來,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慢慢形成『當官不掙點外快太不值』的觀念。」
同樣被判5年的陳福川說,得知自己即將不分管後勤工作後,擔心以後撈不到好處,竟向承攬項目的老闆開口,一次性「借」50萬元,老闆明知有去無回,也只能如數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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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法院在今年5月起陸續宣判,李向國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16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程立生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249.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陳福川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208.8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60萬元。3人贓款均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