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九合一大選今(24)日登場,由於本次選舉還綁了10項公投案,創造更多話題。依照中選會規定,投票當天不可有任何形式的競助選,包括在LINE或臉書上拉票,都可能遭罰新台幣50萬到500萬元,而過去也有不少「亂PO文」案例,短短39字就害他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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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選會規定,11月14日凌晨0時起至24日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於候選人或選舉民調,若是違反民調封關,選罷法規定,違反第53條或第56條規定者,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53條或第56條規定者,依前項規定,併處罰其代表人及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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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棒前球星張誌家2014年底為角逐新北市議員的恩師拉票,並在投票日當天透過臉書上寫著「有家住在三重蘆洲的朋友嗎?明天請把手中珍貴的那一票投給X號的XXX,拜託拜託喔!」儘管只開放給好友觀看此文,卻因為PO文時間已是凌晨1時,也就是投票當日,所以觸犯《選罷法》而挨罰50萬元,用新台幣幫網友們上了寶貴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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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資深藝人楊烈,也曾在2016年總統大選投票當日,在個人臉書上PO文力挺蔡英文,事後遭以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裁罰50萬元。儘管上訴至高等行政法撤銷處案,仍為此事來回奔波,浪費不少寶貴時間。大家還是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傷財。
此外,選罷法規定,投票當日不能從事任何競、助選的宣傳活動,候選人之外,任何人也不能有競助選;若是公職候選人也不得進行公投宣傳活動。另外,投開票所禁制區禁止從事任何活動,包含公投;而禁制區外則是不能有選舉活動,候選人之外的人可以宣傳公投,但是不得藉機替候選人競助選。
投票5不:
一、不可攜帶手機及攝影器材
二、不可撕毀或攜出選票和公投票
三、不可蓋私章或按指印圈選
四、不可將異物投入票匭
五、不可出示選票及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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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4要:
一、要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
二、要用投票所提供的圈選工具
三、滿18歲要記得參加公投
四、滿20歲要記得參加公職人員選舉、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