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29日拍板新經濟移民法要「拉攏外國人才」,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會後指出,新經濟移民法留才是「缺多少補多少」,主要針對三種人,包括僑外生、優秀藍領技術人力提升為中階人才,以及日出條款直接從國外引進人才,但引進沒有時程表,而是看需求而定。
新經濟移民法草案主要適用對象包括外國專業人才、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海外國人及投資移民,重點部分,草案將鬆綁現行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行業及職類別,改以負面表列,明訂其工作資格審查基準改採評點制,建立多元僱用條件,並免除國家重點產業之雇主資本額及營業額限制,強化企業延攬所需國際優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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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也新增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新訂聘僱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僑外生、基層外國人員,或直接引進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相關規定。該等技術人力皆需符合一定薪資水準及工作條件資格認定,並訂定總量管制及產業別配額。其中,直接引進外國中階技術人力部分,將視前二類技術人力聘僱情形及我國產業發展需求,由行政院衡酌,另公告期程及範圍。
另外,為強化旅居海外傑出國人之延攬,草案規劃就僑居海外,並依國籍法規定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鬆綁海外國人現行入國許可、來臺工作及定居等相關規定;草案也鬆綁永久居留及依親等條件:放寬外國專業人才永久居留及依親相關規定;並訂定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之永久居留條件,以及依親親屬之居留及永久居留條件。
而為避免衝擊台灣薪資水準,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以薪資作為聘用門檻,月薪要達到平均總薪資70分位。換句話說,相當於產業人力月薪41393元,社福人力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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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伶會後指出,新經濟移民法留才是「缺多少補多少」,並非引進外勞,而主要針對三種人,包括僑外生、優秀藍領技術人力提升為中階人才,以及日出條款直接從國外引進人才,但引進沒有時程表,而是看需求而定。
勞動部次長施克和補充指出,新經濟移民法引進的是不一樣的勞動力,第一是產業結構面部分,目前每年的缺工調查中階技術人力缺工是10.1萬,但整體缺工是24萬,如果是新經濟移民法可以做產業調整;公司治理層面如果藍領升級部分,應該要留用有技術人力,事業單位人力運用會較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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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國發會也研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Kolas轉述,賴清德會中指出,為因應美中貿易衝突,近期已有許多台商表達返台意願,因此本方案有別於以往作法,由需求端角度出發,針對廠商返台之需求進行規劃,提出滿足用地需求、充裕產業人力、協助快速融資、穩定供應水電、稅務專屬服務等五大策略,並由投資台灣事務所作為單一服務窗口,提供客製化服務,並縮短行政流程,協助台商快速返台投資。
陳美伶補充解釋,將印製發放歡迎台商回台的手冊,除了附上國發會簡報措施以及所有土地盤點以地圖形式呈現之外,也會非常清楚告訴大家用水計畫、電力供應等等狀況用一個非常詳實的內容,按照期程通通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