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陳姓男子積欠越南籍黃姓女子「站壁」賺的皮肉錢,還不停勾勾纏,黃女氣得拿棍棒趕人,沒想到陳男竟拿水果刀朝黃女猛刺4刀,黃女送醫急救後還是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陳男12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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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黃女為越南籍,平日在艋舺公園一帶「站壁」。陳男與黃女多次性交易,談好的費用卻都沒付清,使得黃女不願意再與陳男交易。
今年6月,陳男再度上門要求黃女與他性交易,黃女拒絕,並拿棍把要將陳男趕走。沒想到被激怒的陳男竟持水果刀朝黃女猛刺4刀,黃女的腹部、胸部皆受重創,被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救治,最後還是回天乏術。
陳男到案後辯稱,是黃女不斷騷擾他,他只是給黃女一個教訓,但失去理智,才會拿刀攻擊。不過檢方認為,根本是黃女不願被陳男糾纏,將陳男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才又改口,但強調是黃女先打了他,才會一時衝動,陳男的委任律師也主張,是為了反制黃女的攻擊才持刀,應屬於必要程度的防衛。不過這樣的說法,法官並不採信,透過檢視現場監視器畫面及證詞,認為陳男並沒有防衛過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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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陳男殺人時,下手之重連水果刀都當場斷裂,考量屬臨時起意,但雖屬臨時起意卻又尚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刑12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