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生被「隔離」上課難融入一般生 全教總籲打破協助教學時限

▲▼「融合」應從避免「隔離」開始。(圖/全教總提供)

▲身心障礙者關懷日,全教總開記者會為身障生發聲。(圖/全教總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3日)天指出,目前國內多數特教資源班的授課模式,是採取將學生抽離至資源班教室上課的抽離、外加模式,對身心障礙學生容易造成「隔離」狀況。全教總認為應該讓資源班教師進入普通班級,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切且必要的協助,也呼籲教育部指導各縣市鬆綁特教師協同教學時數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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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特殊教育多年來所倡導的融合教育,其核心理念是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在適當的協助下於普通教育環境中與一般學生共同學習,而這也正符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強調讓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獲得必要之協助,以利其獲得有效之教育;為使融合教育順利推展,目前國內在義務教育階段(國中小)皆廣設資源班。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5條明定,分散式資源班指學生在普通班就讀,部分時間接受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期能經由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的提供讓學生能在一般教育環境中學習。目前國內多數資源班的授課模式,是採取將學生抽離至資源班教室上課的抽離、外加模式,部分縣市則允許入班協同或支援服務與抽離、外加進行搭配運用。

全教總認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服務,採取抽離、外加模式,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個別化小組教學,確實對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認知上的學習有所助益,但這種抽離方式卻容易造成「隔離」狀況,反造成為「融合」的阻礙;真正要能幫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合」,則應重視身心障礙學生能否在普通班適應良好,並且在平等的基礎上與一般學生共同學習、共同生活。

全教總說,為了要達到上述目標,最重要的是讓資源班教師進入普通班級,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切且必要的協助,而入班協同與支援服務便是幫助身心障礙生「融合」所採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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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檢視各縣市的規定,發現各縣市的規定紊亂,真正有助於推動「融合教育」,對於資源班教師實施入班協同教學、支援服務採計節數且無限制者幾乎沒有,台北市、基隆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等5縣市雖然並無規定採計上限,但若非限於入班協同,就是程序嚴格,或者是語焉不詳。而採計但有二分之一限制的有6縣市,限制在三分之一的有2縣市,限制在二節內的有5縣市,至於完全不予採計的有5縣市。

全教總呼籲,各縣市應檢視資源班教師授課節數採計規定,除了直接教學外,對於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有實質意義的協同教學、合作教學及依學生需求衍生的支援服務亦列入授課節數,且不應有節數的限制;將資源班教師角色定位在實踐「融入班級」為主要功能,才會有利於「融合教育」的推動,使身心障礙學生真正的能有效參與自由社會,以落實C.R.P.D.之規定,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