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新突破!北市明年試辦雙副所長制 基層、幹部多數樂觀其成

▲▼北市警方發布公文,預計2019年元月開始實行雙副所長制度。(圖/翻攝畫面)

▲北市警方發布公文,預計2019年元月開始試辦雙副所長制度。(圖/翻攝畫面)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打破傳統,預計在2019年元月開始實施「雙副所長制度」,主要係因北市繁重地區派出所處理各項案件日漸增多,為了提升派出所內服務品質,所以預計增設第二副所長職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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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市警局發布一則公文,主要係透過大安分局試辦派出所增設「第二副所長」計畫,且要在15日前提報名單給北市警局核定,也將於2019年元月份正式派任,並且每個月都有初評、複評等機制,將試辦半年後評估檢討。

▲北市警方預計明年元月試辦雙副所長制度。(圖/記者邱中岳攝)

北市警局針對複雜派出所推出創新作為,只要警勤區40人以上的派出所,將增設第二副所長一職,而人選將由分局長以及各單位主管遴選,主要以巡佐以上人員為主,在將名單送至北市警局核定後發布派令,並享有主管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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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繁重地區的派出所長透露,增設第二副所長主要協助所長、副所長分攤所內駐地安全維護工作,且提升工作品質之外,也能各幫忙內部管理,而預計第一副所長由巡官擔任,第二副所長由巡佐擔任。

據悉,由巡官擔任第一副所長,除了協助工作之外,也可以讓巡官透過擔任副所長期間熟悉派出所業務,未來擔任警務員所長時才可以駕輕就熟,且巡佐擔任第二副所長,主要可以從旁協助提升服務品質。

而基層警員也是樂觀其成,認為這樣對於派出所管理也是有幫助,而且可以分攤許多主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