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27歲李姓女子與同居的李姓男友,藉管教小孩為由,多次毆打、虐待李女年僅7歲的兒子,2人以熱水燙、鐵管毆打的方式,將男童活活打死。一二審均將李女判刑10年半、李男判刑12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有毒品前科的李女與李男,自去年4月起,就因為7歲兒子不服管教,痛毆兒子。男童也因為長期遭家暴,經常帶著傷勢上學,甚至還因缺乏關愛,對老師說「老師,可以抱你一下嗎!」而案件發生在去年6月初,男童因為沒做家事,被李女聯合男友持鐵管毆打,罰睡廚房;隔天李男發現男童仍跑回房睡覺,氣得拿起手機自拍架狂揍,再喝令男童擦地板,男童不理,他憤而拿水瓢舀起滾燙熱水澆淋。
男童嚇得尖叫亂跑,但李男抓起浴巾蓋住男童的頭,再動手狂歐、狂踹男童。男童母親見狀竟不制止,還幫忙拿熱水燙男童!男童因此二度燙傷。狠心的2人直到當天晚上,才發現男童已經奄奄一息,將男童送醫後,醫師發現男童全身多處新舊瘀傷,臉部、前胸和鼠蹊部有15%二度灼傷,最終仍因腹腔出血、內臟破裂,導致出血休克死亡。2人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2人均犯下「傷害兒童致死罪」,法官認為2人未善盡保護、教養責任,只是因兒子不聽從管教就痛下重手,「惡性重大」,但犯後承認犯行、表示後悔,判處李女10年6月、李男12年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2人仍坦承犯行,高院二審駁回上訴,仍維持李女10年6月、李男12年6月的刑度。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