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孫安佐80mins!檢方諭令無保請回 原因「無羈押必要」

▲▼       孫鵬,狄鶯,孫安佐離開士林地檢      。(圖/記者湯興漢攝)

▲檢察官諭令孫安佐無保請回,並提出3限要求。(圖/記者湯興漢攝,下同)

記者陳家豪、湯興漢、邱中岳/台北報導

孫安佐在美遭查獲槍枝、彈藥,經過249天刑期後,於11日晚上返抵台灣,大批媒體守候地檢署外,但孫進入時全程不發一語,而孫鵬夫婦隨即尾隨進入地檢署,而經過檢察官偵訊後,諭令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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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在美持有槍械,依台灣刑法規定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必須返台接受審判,而孫安佐在11日返台後,隨即由刑事局人員陪同,帶往士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而進入時也用手勾著刑警步入士林地檢署。

而士檢承辦檢察認為孫安佐沒有羈押必要,經過80分鐘訊問後,諭令無保請回,並祭出限制住居、限制出海以及限制出境3限,孫鵬得知消息後,也步出偵查庭打電話通知,目前也將由孫鵬夫婦將孫安佐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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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與孫鵬夫婦約11日晚上21時50分步入偵查庭,庭訊約80分鐘後結束,期間孫鵬夫婦2人也進入開庭,而孫鵬事後也步出法庭,焦急在外踱步等待。

得知裁定結果後,3人與律師也離開地檢署,全程不發一語,直接上車離開,律師郭上維表示,就如同之前所說,孫會主動到案說明,所以一下飛機就前往士林地檢署配合檢警偵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