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今年7月被黨產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11億餘元的黨產,國民黨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3日裁定停止執行,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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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指出,11億3973萬元確實不是小數目,而國民黨尚存現有財產中,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孳息外,原則上都已被黨產會認定是不當取得財產,並依法禁止處分變賣,避免國民黨脫產,足以確保日後若黨產會打贏官司,可以追徵國民黨其他財產,對公益不會有重大影響。
此外,合議庭考量公益、私益的權重比例,認為11億餘萬元對國民黨與黨產會(即國家)的利害影響大不相同,以國家預算規模之龐大,11億餘萬元對公益影響有限,對國民黨的影響卻較嚴重,考量相關因素後,裁定在訴訟確定前,停止執行黨產會追繳11億餘萬元的處分。
國民黨對於法院判決表示除感謝,並呼籲黨產會不要提出抗告,以避免浪費社會資源及公帑,並要求黨產會於日後若欲做相關之行政處分應要更為客觀、依法行事,不要僅為了達成政治目的而胡作非為,以免一再遭司法機關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