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八仙塵爆案,12日最高法院判決主辦人呂忠吉5年有期徒刑定讞。而因呂忠吉的戶籍地在台北市中正區,因此台北地檢署已開出傳票,呂忠吉需在12月25日,也就是聖誕節,前往北檢第二辦公室報到,坐上囚車進入監牢。檢方表示,若呂忠吉在報到時間24小時內未現身,將拘提或發布通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2015年6月27日,呂忠吉主辦的彩色派對在八仙樂園舉行,標榜大量彩色玉米粉噴灑,搭配電音,讓氣氛high到最高點。但沒想到粉塵被吸入舞台前方電腦燈,高溫引發「閃燃」,現場頓時變成烈火地域,許多民眾根本還沒意識到,就已經變成火球,被燒得體無完膚。
一場彩色派對,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士林地檢署將呂忠吉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刑4年10個月,二審高等法院判處最高刑度5年,三審最高法院認駁回呂忠吉的上訴,全案定讞。
至於民事部分,一共435人由消基會代為提起訴訟,金額超過百億,目前尚在審理中。不過不少害人及家屬認為,如此龐大的金額,呂忠吉即便沒哭窮,要拿到賠償金恐怕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