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春夢太逼真 妙齡女誤告鄰居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王姓女子與鄰居張男去喝酒,不勝酒力醉倒時似感到遭張男性侵,醒來後不甘受辱,一怒告上警局。但警方驗傷未採到相關跡證,沒想到幾天後,王女忽然改口,原來她是做春夢夢到張男,都怪夢境太逼真,害她誤以為自己被性侵,「我搞錯了。」但性侵是公訴罪無法撤告,無辜的張男仍被函送法辦。

25歲的王女近日失戀,整天鬱鬱寡歡,鄰居張男見狀好心邀她去台中市KTV唱歌解悶,王女欣然答應。唱歌結束後,一行人還覺得不過癮,又到林姓友人的藝品店續攤。

隔天凌晨2時許,王女因喝太多而感到不適,張和林男兩人便將她抬到辦公室內長沙發躺著休息,約3個小時後,張男再和王女一起搭計程車回到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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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她發現自己內褲角捲捲的,而且醉倒時隱隱約約感覺到張男在性侵她,便告上警局要討個公道。報案後員警陪她到醫院驗傷,但沒發現任何遭侵入傷痕或精液等跡證。

張男得知此事後大喊冤枉,林男也出面做證,指兩人把王女抬進辦公室後便沒再進去半步,怎可能性侵她?雖然採不到證據,但因王女一口咬定她被張男性侵,警方也只好依妨害自主罪嫌將張男送辦。

沒想到一個星期後,案情急轉直下。原本態度堅定的王女又回到了警局,詢問警察「可不可以撤告?」王女坦承,她事後再仔細回想,覺得可能是因為做了和張男嘿咻的夢,誤把春夢當真還告人,對張男感到很不好意思。

無奈性侵是公訴罪,一但提告就撤不得,張男知道自己原來是王女的「春夢受害者」,差點氣到吐血,直喊好心沒好報:「有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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