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曾姓男子和女友同住,女友請了一名印尼女看護照顧媽媽,沒想到他竟然在豆花內摻入鎮定安眠藥給看護食用,趁看護暈眩睡著時,竟然在同居女友的媽媽房間內三度猥褻,摸看護胸部和下體,甚至拿自己的性器棒打看護的臉,台中地院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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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男到案說明坦承自己曾買豆花給看護,但否認猥褻,還辯稱豆花是直接交給女友處理,他聽到女友的媽媽喊叫聲,才跑去責罵看護,之後喝醉、出門工作。不過法官不採信這類說詞,調查指出,曾男取得女友在診所使用的安眠藥後摻入豆花中,故意給看護食用。
看護食用後覺得「豆花苦苦的」,因為藥效過於強烈而造成暈眩,身體無法使出力氣,沒想到曾男就在此時進入房間,隔著看護的衣物撫摸她的下體,遭制止離去,不久後又進房將手伸進看護的衣服,隔著內衣撫摸胸部,遭出言制止而離去。
曾男第3次進房變本加厲,手伸入看護衣物內撫摸胸部和下體,甚至拿自己的性器磨蹭看護的臉部,看護大聲求救,並向曾男女友告發陪同報警,經採集看護的尿液送驗結果,發現內含鎮定安眠劑成分,而為警循線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