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並比較有無捐一半薪水、如何使用「當陽專案」、國務機要費等,反問馬英九,誰看錢比較重?不是很清楚嗎?「馬總統,對不對?」
扁說,當選總統半年,因網路泡沫化,國內經濟不景氣,因苦民所苦,自動把薪水減年半,一個月少領40萬元,他8年下來也少領數千萬元;反觀馬英九,2008年競選總統時政見發表會上說如果經濟未達「六三三」,要捐薪水一半,此政見後來跳票,至今一毛錢都沒有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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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也說,「奉天專案」、「當陽專案」當年是總統私房錢,前總統李登輝時本息加起來約40億元,這不必編預算送立院或送決算送審計單位,如果他愛錢,不會把本利息40多億元全部繳庫,他也知道李時代怎麼花的,但沒有跟著花。
至於國務機要費案,扁說,這就是特別費,馬任內將修改法律將全國相關的特別費都除罪,包括馬自己,只有他未被除罪。扁自認特別費都做公務用,不夠時又花自己的錢出來補;可是馬英九當台北市長時的特別費,一部分拿出來放在口袋私用,拿來給馬大姊、太太和女兒私用,到底誰比較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