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21日秀出接獲屏東縣政府公文,上頭寫道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因此須依規定解散。她無奈表示,「真的很不甘心,以後孩子、工作人員怎麼辦。」
蔣月惠在臉書上寫道,「縣政府來硬的要解散羅騰園、清算財產及解職工作人員,不得不低頭,硬把活生生有在運作的團體活埋,對弱勢團體這麼的不手軟,屏東有地下工廠上千家不合法,法條寬鬆並違反區域計畫法去蓋工廠、汙染河川,政府卻視而不見,肉弱強食,讓弱勢者永遠被打到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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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我很不甘心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羅騰園事工,從不跟政府申請補助,也不跟財團企業募款,靠自己自力更生,賣自做的手工藝術品、出書,靠自己自力更生卻因著法條限制要勒令解散,資產流落在縣府或其他的人手上,羅騰園提早流產或者服務的品質變質,那是我一生的遺憾,應該廢除人民團體法,一點意義都沒有, 反而成立之後,只會跟政府拿經會辦核銷,社團的運作沒有多大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