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黃姓女醫檢師與大他20歲的張姓學長大搞婚外情,兩人多次在通訊軟體上傳曖昧簡訊,還以「老色鬼」、「小寶貝」相稱。某日,黃女婆婆無意間發現兩人的曖昧簡訊,便告知兒子。黃夫向張男提損害賠償訴訟索賠60萬元,但一審敗訴,他不服上訴,最後高院認定張男侵害黃夫配偶權,判賠4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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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女醫檢師外遇大她20歲的張姓學長,4年多前,婆婆無意間看到她的手機有人傳來「我很喜歡妳,很愛妳,是真的」等字句,而姦情外露,黃夫因此對張男提告。
黃女丈夫開庭時表示,自己平常不會干涉妻子的交友,大約2014年中,他父母告知他妻子的手機內有人傳來曖昧簡訊,且多次看見黃女與張男清晨共同運動。而後妻子對自己的態度大變,動不動就與他爭執,還時常提起離婚。
黃夫查看妻子手機,卻赫然發現妻子與對方不堪入目的曖昧簡訊。妻子與張男以「老色鬼」、「小寶貝」相稱,還多次傳訊息寫道「超想你的」、「滿足你欲望」、「我會快樂是因為你用心陪伴我」等語,而張男也回覆「好想跟您愛愛」、「孩子吃墮胎藥即可」、「我們愛愛用力撞擊就掉了」。
法院開庭時,張男辯稱,黃夫與黃女婚姻關係疏離,且從未照顧妻小,也鮮少支付生活費,自己因為跟黃女為同事,有諸多共同話題,也會彼此關心工作及生活,黃女多次向自己抱怨,他才在網路上開玩笑的虛構一些較為曖昧煽情的情節,希望讓黃女想像被關心、照顧的感覺,以發洩遇悶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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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張男的指控,黃夫表示自己除了給妻子1、200萬元買房子外,還將印章與薪資帳戶存摺都交給妻子,自己每月僅留下3000元花用。自從張男介入後,夫妻倆的關係才開始疏離,況且他與妻子的婚姻生活如何,張男也無置喙餘地。
高院傳黃女婆婆作證,婆婆指稱,當她發現媳婦的曖昧簡訊時,曾告訴她別破壞別人家庭,卻遭到媳婦怒嗆:「這個家我早就不要了」,自己也曾經多次撞見媳婦與張男在清晨共同運動,不過沒有看到兩人有什麼親密動作。
高院審理後,認為黃女與張男的往來已逾越成年男女間正常分際,雖然黃女夫妻婚姻早有不睦,但仍是夫妻,黃女與張男的舉動,嚴重破壞黃夫的婚姻,最後認定張男侵害黃夫配偶權,判賠4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