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39歲男子鄭逸文把活貓塞進微波爐烹煮致死,先前因竊盜案判刑3月,沒有到案執行,檢警30日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拘提,經訊問後發監執行。
鄭逸文無業,在新北市租屋,10月15日晚間6時許,嫌室友飼養的黃色虎斑公貓「小咪」喵叫太吵,趁鄭姓飼主(32歲)、陳姓在職專班大學生(34歲)外出,踹開室友房門,抓走「小咪」塞進微波爐,把火力調到最大的800瓦、定時15分鐘,貓咪死命想逃出並慘叫連連,最後活活被烹死,鄭男全程冷血旁觀。
鄭男之後將貓屍浸泡水中,再放在陳姓室友床上,用棉被遮掩,又點菸往棉被上丟,此時飼主返家,鄭男則快步到陽台上抽菸裝沒事;後來陳姓室友發現床上貓屍,嚇得大叫更是痛心,立即報警,警方趕來後,鄭男坦承犯案,但言談間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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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訊後依涉嫌恐嚇、毀損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將鄭男函送地檢署偵辦。鄭男虐貓致死已涉刑責,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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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指控,鄭男先前因涉竊盜案被判刑3月定讞,眼見10月15日要去台北地檢署報到服刑,所以才殘忍虐貓裝精神病;室友指出,10月14日他就聽鄭男說,如果可以拿到公立醫院證明有精神病,也許可以免除其刑,甚至今年9月犯的詐欺案件也應該可以解套。
另一方面,北檢原訂10月15日傳喚鄭男報到服刑,但他沒有到案,執行科檢察官囑託板檢逕行拘提,檢方拘提未果,並查出他在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治療接受治療,經撤銷通緝並向院方函查男子的身體健康狀況後,檢方決定11月30日拘提他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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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執行科檢察官指揮警方前住醫院,將鄭男拘提到案,訊問後,他表示沒有錢可以付罰金,檢方下午將他發監執行。而虐貓案件仍由板橋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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