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13歲女童小潔(化名),在就讀幼稚園時遭到父親2度性侵,直到106年5月與祖母看電視新聞時,恰巧播報到性侵犯從澎湖脫逃搭船來台的新聞,小潔聽到祖母提醒「看到那個人,一定要喊救命」後,想到過往遭性侵情事,恰巧在場社工察覺異狀細心詢問,小玉才以畫圖方式將遭性侵時的環境及2人性徵畫出,新北地院認定畫中內容具相當真實性,依照對未滿14歲且有精神障礙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10年徒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書指出,狼父在99年至100年6月間,在小潔還在就讀幼稚園大班時,就對她伸出狼爪性侵,去年4月間,狼父又再度性侵得逞,之後還以「說出去就丟掉你」恐嚇,威脅小潔不得對外張揚。
後來狼父因涉嫌對母親家暴,小潔祖母聲請保護令期間,社工前往探視,恰巧當時一名在澎湖執行保護管束的假釋性侵犯蕭國昌(55歲),在破壞電子腳鐐後,從澎湖搭船到嘉義布袋後不知去向,澎湖地檢署發布通緝引起全台恐慌;祖母提醒「看到那個人一定要喊救命!」小節想到過往遭性侵經歷,表情突陰沉不定,一旁社工發現後細心詢問,小潔竟突然痛哭說出遭狼父性侵的秘密,社會立即協助安置並報案。
不料狼父到案後卻全盤否認,新北地院開庭時認為,依照小潔畫出出事發時遭性侵的環境與2人性徵等,具有相當真實性,小潔至今仍有情緒不穩、哭泣等創傷反應,且其陳述遭性侵過程始終一致,認定狼父犯行屬實,判他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