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知名棒球教練陳威成之子陳明峰殺害鄭姓女友棄屍一審判無期,上訴台中高分院後目前審理中,鄭母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向陳明峰求償包括喪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905萬餘元。由於陳男對鄭母所言不爭執,並當庭認諾,台中地院審結,判陳男須賠90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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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8歲的男子陳明峰,2013年10月就讀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研究所時,因有自我認同情緒困擾,接受該校42歲鄭姓女諮商心理師輔導。鄭女得知陳明峰就讀研究所沒得到家人支持,也沒有經濟來源,2014年9月開始陸續借錢,供陳男繳學費、房租及其他生活開銷,並約定他畢業後返還。
鄭女在2016年1月底向陳明峰告白後,雙方成為男女朋友,並有親密關係。同年5月,陳男想跟鄭女分手,多次暗示不成,10月時就另結新歡。被蒙在鼓裡的鄭女12月底還催促陳2017年2月畢業後要趕快去當兵找工作,才能撐起2人的未來。她更在同年1 月25日用LINE傳訊給陳說,「我給你的扣扣帳面有算的已經超過120 萬,你能相信,現在的我存款只剩這120 萬的3 分之1 」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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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峰因感情跟財務雙重壓力,跟鄭女約好2月6日前往花東旅遊,他當天跟新女友分開後就赴約去找鄭女,並在鄭女住處坦白已有新女友,希望能分手。但鄭女不同意,加上陳長期欠下的債務無力償還,雙方因此引發爭執。
陳明峰因為沒跟家人及新女友提過跟鄭女的這一段情,擔心曝光後會破壞他的生活,中午時手拿木球棒,趁鄭女走出洗手間是朝她頭部重揮多下,趁她倒地後再勒頸數分鐘,在她還有微弱呼吸心跳時,用2個大垃圾袋套住她全身,導致她中樞神經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
陳男偷鄭女皮夾7千4百元後,先去修理自己機車,隔日凌晨開租來的車將屍體放到後車廂,再開車走國道三號高速公路到南投縣仁愛鄉台14甲線16公路處旁棄屍。台中地方法院2018年1月依殺人罪判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
鄭女母親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並向法官表示,她是鄭女唯一繼承人,女兒被殺害,要向陳男求償財物損失7400元、喪葬費用79萬6千多元、扶養費125萬多元、精神撫慰金700萬元,共905萬餘元,卻未對鄭女借貸給陳男的債務,要求陳男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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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審結,法官認為,陳明峰就他與鄭女間確有鄭母主張的事實存在並不爭執,審理中也當庭對鄭母的請求認諾,判陳男敗訴,應賠償鄭母905萬餘元,並按法定年息5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