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肉入澳洲「最高罰920萬、關10年」 網嘆:台灣處罰根本小兒科

▲▼豬,豬肉,非洲豬瘟。(圖/路透社)

▲旅客攜帶肉品入境澳洲沒有申報,最高將開罰「920萬、有期徒刑10年」。(圖/路透社/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為防止大陸的非洲豬瘟疫情傳至台灣,行政院農委會2018年底針對帶「疫區肉品」入境的旅客,初犯就會開罰20萬元、最高可罰至100萬元。但仍有網友覺得還是罰太輕,並且分享澳洲防堵豬瘟的罰則說,攜帶肉製品入境澳洲,最高則可罰42萬澳元(約新台幣920萬元)罰款及10年有期徒刑,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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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批踢踢分享了一則澳洲《特別廣播公司》的報導表示,旅客前往澳洲時攜帶任何動物肉製品,若是「沒有主動申報」被海關查獲,將面臨最高42萬澳元罰款及10年有期徒刑。原PO最後還留言說,「罰款9百多萬並坐牢10年唉,會不會出手過重了啊??當然不會啊!」

其他網友看了紛紛留言說:「台灣要防豬瘟疫情,應該比照辦理啊」、「那些被開罰的,有多少人繳錢也不知道」、「台灣所有罰則在國外看起來都是小兒科」、「關10年真的有點狂」、「澳洲對生物保護大概是世界最嚴格的」、「畢竟被感染,損失都是上千億起跳。」

根據報導,由於澳洲從未傳入過世界上最嚴重和最常見的豬病,因此非洲豬瘟可能對澳洲的「未感染豬群」更具破壞力,若感染可能會對豬肉產業造成災難性後果,所以澳洲執行入境違禁品的限制相當嚴格,同時他們也禁止使用「泔水(餿水)餵養」的方式養豬,因為這可能是當初非洲豬瘟蔓延至歐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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