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已婚的吳姓男子偷吃同樣也已婚的同事「小花」(化名),兩人不僅互傳鹹濕簡訊,還多次發生性關係,雖然後來分手,但吳男仍被「小花」的老公提告求償。對此,吳男否認與對方發生性行為辯稱,只是關係比較好的同事,至於鹹濕簡訊的內容,應該是他「夢遊」的時候傳的,清醒後就完全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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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已婚且各自有家庭的吳男和「小花」在2015年1月間發展出不倫戀,交往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還會互傳鹹濕簡訊。整起事件直到吳妻拍下丈夫和「小花」的親密照片才曝光。姦情曝光後,「小花」打算和吳男分手,但吳男卻頻頻傳簡訊挽留,還說:「妳不是真心愛我,只是在利用我」。
吳男辯稱,「小花」只是關係比較好的同事,兩人根本沒有交往,更沒有發生性行為,而鹹濕簡訊是因為他平常會服用藥物,可能是因此產生副作用,簡訊都是他在「夢遊」的時候傳的,睡醒就完全不記得了。對此,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為吳男在姦情曝光後,仍是不斷傳簡訊意圖挽回「小花」,因此判他須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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