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和妻子、「新光金公主」吳欣盈離婚案件,林知延起訴請求離婚,一審吳欣盈勝訴,法院不准離婚。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9日宣判,改判准二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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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延、吳欣盈2011年4月結婚,當時因2人身價不凡,被喻為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兩人僅結婚2年多,就發生問題。林知延2013年諮詢律師劉宗欣後,找了徵信業者,在吳欣盈的車輛上裝上GPS,紀錄吳欣盈的車輛位置、行蹤。但吳欣盈的司機發現被不明車輛跟監,檢查車輛後,發現裝設在後保險桿內的GPS,報警處理,才揪出林知延的行為。
林知延發現2013年8月間,吳欣盈在與全球青年領袖論壇友人的聚會中,與某名男子拍攝親密照片,懷疑出軌。吳欣盈坦承對方為新加坡籍論壇成員,兩人曾共赴英國、義大利等地旅行,也在國外有多次會面。林知延認為吳欣盈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訴請離婚。
吳欣盈則在庭上反駁,主張該照片是多名友人起鬨時拍攝,並未出軌;她也說自己正為人工受孕調養身心,對婚姻仍抱有期待。案經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雖然認為該照片有碰嘴等不當行為,但無法僅依照片,就認定吳欣盈出軌。
另北院調查,吳欣盈從2013年7月間確實準備人工授孕,並承受藥物所產生的皮膚過敏紅腫、身體浮腫、噁心、腹脹等副作用,證明吳欣盈對婚姻仍有期待,雙方婚姻並未達難以維持地步,因此一審不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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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上訴,高等法院9日二審作出改判,認為2人婚姻已無法維持,因此改判准離婚。可上訴。本案另外衍生吳欣盈控告林知延裝設GPS涉嫌妨害祕密罪,一審認為GPS定位器不能錄音,等同一般跟車,徵信社業者也沒拍到隱私畫面,不構成妨害秘密罪,2017年11月判林等4人均無罪,這部分上訴二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