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本名蘇陳端的貴婦奈奈,對「時尚美人網路館」提告侵權,求償300萬元。全案審理期間,貴婦奈奈潛逃出境引發喧然大波,幫她處理官司的委任律師也受到關注,不過雖然原告跑了,案子還是要處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美人網應賠償貴婦奈奈15萬元,其餘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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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開庭,媒體關心,替貴婦奈奈打侵權官司的律師,有沒有被欠律師費?委任律師伍撤輿表示,2018年7月,都還有以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與貴婦奈奈聯繫,但12月開始便斷線,郵件寄出都未收到回信。不過官司還是要打完,而他領的是月薪,不會有影響,委任費由事務所負責,判決結果出爐後,交給事務所決定下一步該如何處理。
2009年4月21日,貴婦奈奈受邀為美人網開站記者會站台。根據美人網委任律師王智灝表示,雙方簽訂的是「無名契約」,貴婦奈奈也同意,記者會照片將可由美人網日後自行使用,而當時也付了1萬3000元站台費。
沒想到2012年收到貴婦奈奈的律師函,強調美人網未經同意使用照片作為其他活動的廣告宣傳,已涉犯侵權,要求撤除所有相關照片及使用「貴婦奈奈」為名的相關文宣。2017年,貴婦奈奈又對美人網提起民事告訴,並求償300萬元。
王智灝表示,收到律師函後,避免再起爭議,已善意撤除網站、車體廣告、活動海報等相關文宣,但明明簽約時貴婦奈奈也同意照片可供日後持續使用,不解為何突然又要提告,覺得相當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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