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有鑑於公民意識抬頭,公民投票這幾年逐漸被民眾所接受,新竹市議會在本屆(第10屆)第一次的臨時會,將主動提案制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預計本會期通過之後,新竹市民依法只要34人共同提案,符合提案規定,並且獲得3383人連署,就可以成立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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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是由議長許修睿、議員李姸慧、曾資程共同提案,並獲得副議長余邦彥、鍾淑英、陳啟源、陳治雄、顏政德、林慈愛、施乃如、鄭美娟、劉康彥、陳建名等議員連署,李姸慧與曾資程14日也特別拜會議長許修睿,感謝許議長共同提出這項法案。
市議員曾資程與李姸慧指出,公投法通過以來,各地方政府陸續制定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並送議會審議通過實施,議員們在處理民眾陳情案的時候,也經常會有民眾關心地方性議題的公民投票,有鑑於此,新竹市議會議員主動提案訂定自治條例草案,通過之後,新竹市民也將有法源依據提出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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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第七條,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數萬分之一以上,連署人數應達百分之一以上。依據去年市長選舉人數338323人來計算,只要提案人達到34人,連署人達到3383人,就可以成立公投案。
新竹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已經成案,預計在本周進行審議。許修睿強調,新竹市議會多年來,在歷任議長與議員前輩的努力下,奠定良好的民主基礎,開議期間除了電視直播之外,在上一屆(第9屆)也增加網路直播平台,議事過程公開透明、與時俱進;新竹市議會議事規則也持續修法以符合時代需求。而這一次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再次彰顯新竹市議會民意機關的立法功能,更重要的是進一步加強公民參與公共政策的廣度與深度,也將正式開啟新竹市的公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