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因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收賄50萬元,犯圖利罪被判4年半定讞,高志鵬聲請非常上訴為由請求暫緩執行,遭檢方駁回後,發監當天神隱,10日新北地檢到高志鵬住處逮人,並送往台北分監,高志鵬移監的囚車於17日上午10時25分抵達宜蘭監獄時,是直接開進戒護區專用車道,移監的高志鵬心情平和,並無特別要求。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志鵬利用職權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收賄50萬元被判刑定讞後,以拖待變不願入監,被新北檢方逮人及暫發監台北分監;17日上午,高志鵬由新北地院警備車移往宜蘭監獄執行,於上午10時25分抵達宜蘭監獄。
宜蘭監獄說,移監的高志鵬心情平和,並無特別要求。經完成包括身體、物品及受刑人別資料確認等例行檢查被安排至新收房,高志鵬同牢房另有3人,其中1人犯貪汙罪、1人槍砲罪、另1名是犯傷害罪。
獄方表示,獄方會先請新收人犯簽署收容人資料開放查詢意願調查表,但高志鵬簽署不同意,故無法提供包括其獄中編號、刑期、罪名與出監時間等個人資料。另,17日的午餐是高志鵬移監後第一餐,菜色包括香菇油飯、芹菜貢丸湯及白菜滷。而17日至中午,無人申請與高志鵬會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