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委羅秉成日前召開協調會議,討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或廢除事宜,據了解,會議未下定論,年後才要再議。政院人士則指出,第一次會議主要讓各單位充分表示意見,尤其內政部蒐集資料準備蠻齊全的,年後第二次會有所決議,《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會是修正還是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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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自民國34年訂立以來,檢察官手握司法警察獎懲權,執行上一直有「檢大警小」的爭議聲浪,直到前花蓮檢察官林俊佑去年六月調度司法警察闖入幼兒園興師問罪,引爆社會輿論撻伐,並遭監察院快速彈劾後,監委蔡崇義質疑司法警察調度的合理性,拉高討論聲量。
羅秉成日前召開協調會議,討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或廢除事宜,據與會人士指出,會議未下定論,年後才要再議,但法務部會中態度「鬆動」,願意將一些過往增加警察負擔的事項挪回檢察機關,未來「被告監控」就有望回歸地檢署,而非警察機關,像是先前涉嫌獵雷艦詐貸案慶富老董陳慶男,他保釋期間都到派出所報到,修法若過,則應回高檢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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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內政部會中資料整理齊全,光是去年度司法警察被調度案件達6萬多件,其中自覺有爭議部分則破萬,有些是送資料、有些是當司機,法務部看到統整後,則表達願意帶回釐清。與會人士表示,有時候調度僅是一通電話或是口頭交待,的確沒有每次都會用公文交代,實務上如何處理,還需要在持續討論,但目前其實也有檢察機關及警察機關聯繫機制,這些相信第二次會議都會有答案。
與會人士指出,雖然是法條的存廢討論,但氣氛良好,畢竟調度條例已經是很久以前立的法,從修正角度討論的話,許多不合時宜的用語文字,以及獎懲制度都有調整可能,各單位都熱烈互相討論;若是要廢,警政署也整理出十幾部法律有依據,因為廢掉調度條例不代表沒有指揮權。
只是法務部認為,《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前有法院組織法,先後順序得先釐清,也擔心雖然各法源都有調度的依據,但廢除後能否符合實際需求,還需要再次整理資料並確認。
政院人士表示,第一次會議主要讓各單位充分表示意見,尤其內政部蒐集資料準備蠻齊全的,年後第二次會有所決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會是修正還是廢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受訪時則說,對於警政署提議「被告監控」回歸地檢署一事,確實法務部有正面回應,而現場各單位都有共識,也就是司法官與司法警察還是要充分合作,對於條例存廢或是修正也有廣泛交換意見,重點是檢警調在犯罪防治上必須是一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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