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知名舞團「Zero Four」驚爆積欠房租百萬!湯姓房東向法院提告,「Zero Four」成員陳翔崧、林奇勳租下台中市西屯路房屋當舞蹈教室等,竟長期積欠租金且佔用1年才搬走。台中地院日前審結,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145萬多元,陳還須負擔占用1年34萬租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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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發跡的舞團「Zero Four」,曾奪民視「舞力全開」冠軍,成軍10年來不僅開設舞蹈教室教課,也承辦各大街舞比賽,推廣街舞文化不遺餘力,並積極參加國內外舞蹈大賽及演出。2017年代表台灣參加「亞洲舞極限Asian Battle Ground」大賽,打敗亞洲18支隊伍,勇奪總冠軍,也讓台灣完成2連霸。
判決書指出,知名舞團「Zero Four」成員陳翔崧、林奇勳2人,2012年3月向湯姓男子租下西屯路的房屋,當作舞蹈教室及刺青工作室,由陳簽約,林擔任連帶保證人,每月租金2萬8千元,租約到2017年3月。豈知,陳從2013年11月就沒有按時繳交房租,只在2014年4月給付10萬元租金,租金共欠112萬,加上代繳水費、房屋稅、管理費及期滿違約占用1年違約金等。湯姓房東向台中地院提起民事給付租金訴訟,向陳、林2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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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翔崧否認指控,辯稱都偶按期繳房租,若確實從2013年11月到約滿都沒繳,時間長達4年,房東卻未曾向他催繳,有違常情。他有請劉姓團員以現金繳納租金,如果屋主要說他欠100多萬,請他舉證。
湯姓房東則出具房屋契約及2本存證證明,法官也傳喚劉姓團員,劉卻否認有幫陳轉交租金給湯姓房東。
承審法官認為,湯姓房東求償有理,陳需給付租金112萬、管理費、水費7萬5千多、房屋稅增額4萬多,違法占用1年租金34萬3千元及違約金17萬1500元、回復原狀費用5萬餘元,總共180萬1620元。其中除了34萬由陳個人負擔,其他則由陳、林2人負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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