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安徽省巢湖市一名男子酒後坐過站,要求公車停車遭拒,竟用茶杯砸向司機,並出手賞他幾個巴掌,還補踹了幾腳。當時公車正急速行駛,車上載有20多名乘車,王姓司機被迫停車並趕緊報警。由於大陸官方近期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律師表示,根據最新規範,涉案男子最高將面臨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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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巢湖城鄉AD9797F號公車10日下午3時許載著20多名乘客,由巢湖駛往青山。當車駛出槐林鎮時,乘客翟姓男子在車上按門鈴要求下車,王姓司機向他表示:「公司有規定,必須到站才能下車。」沒想到翟男突然發飆,不但衝上前,還打了司機一個耳光、踢了他兩腳。
翟姓男子打了司機耳光後怒氣未消,竟然還拿茶杯猛砸司機的頭部。由於公車當時正在快速行駛中,乘客安全隨時面臨嚴重危險,司機被迫將車停下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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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男接受調查時表示,當天中午赴宴時喝了不少喜酒,之後搭公車回家,本來應該在港口路下車,由於自己疏忽坐過了一站,沒想到司機不願意停車方便一下,於是藉著酒勁就打了司機,「酒喝多了要不燃我也不會做這個事,現在後悔了」。
由於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表示,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奪方向盤等行為,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律師透露,根據最新指導意見,涉案男子可能面臨3到10年有期徒刑。
消息一出,引起不少網友熱議,紛留言表示「10年不多,誰叫你耍酒瘋」、「嚴懲必須嚴懲!一車的人命啊!」、「罰死他!千萬別減刑,免得出來繼續害人」、「看他表情還挺高興的,後悔個毛」;也有網友打趣地說「酒可真是好東西,能讓你衣食無憂,住的地方也給你安排好」。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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