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北市蔡姓男子因不滿向卓姓藥頭買毒疑有短少,竟當街持斧頭敲破卓男的車窗,卓男見狀一度倒車,卻又突然加速往前,撞倒並輾壓蔡男後,再次倒車逃逸,結果蔡男因頭部倒地,顱骨骨折、內出血不治;士林地檢署調查認為,事件起因毒品交易糾紛,不至於成為殺人動機,日前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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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蔡男是在2018年3月間,搭兒子的車進入台北市南港區一處停車場時,剛好看到卓男也在停車場內,坐在自己的客貨兩用車上,和別人聊天,蔡男想起之前向卓男買毒,疑似有短少,下車和卓發生爭執,蔡氣得先拍打卓車引擎蓋一下,然後到兒子車上拿出斧頭,回頭就猛敲卓車駕駛座車窗。
卓見車窗遭擊破,嚇得趕緊倒車閃避,此時蔡也被兒子推開,沒想到卓車竟又突然加速往前10多公尺、約2個車身的距離,猛烈撞倒蔡男,並輾壓了一部分身體後,才又倒車離去。蔡男經緊急送醫,仍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局部輾擠壓、腹血傷勢嚴重不治。
卓男被拘提到案後辯稱出於自衛才會開車衝撞,但檢察官根據行車紀錄器和附近監視錄影畫面,認為卓男已倒車拉開距離,蔡男也被兒子推走,沒有繼續揮舞斧頭作勢要砍,卓沒有陷入需要排除侵害的立即危險,但考量雙方沒有足以害命的仇怨,事件起因毒品交易糾紛外,加上蔡男先敲碎車窗刺激,卓男才開車衝撞,因此根據「罪疑唯輕」原則,不依殺人罪,而是傷害致死罪起訴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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