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李姓男子,接到親妹妹的電話,說是逛街時,踩到店員飼養的吉娃娃的糞便,店員卻只給了她2張衛生紙擦腳。李男到現場,氣到對該名店員爆粗口「XXX的,只會錄影,臭俗仔!」挨告妨害名譽並遭檢方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因雙方和解撤告,裁定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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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晚間,李男的妹妹逛街時,踩到一吉娃娃的排泄物,吉娃娃為店員所飼養,該名店員於是拿了2張衛生紙讓李妹擦拭鞋子,但李妹不滿店員事後置之不理,打電話給李男要求來幫忙評評理,李男抵達後,與店員發生口角,李男氣到對店員大罵「XXX的!只會錄影!臭俗仔!」不甘被辱,店員報警並且提告公然侮辱。
法官認為,公然侮辱罪為告訴乃論,雖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店員與李男達成和解並且具狀撤告,法官裁定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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