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載妻回娘家途中起爭執 莽夫咬傷妻子四肢「離婚又被告」

▲開車載妻回娘家途中起爭執,莽夫怒傷妻離婚收場又遭檢方起訴。(圖/ET資料照)

▲開車載妻回娘家途中起爭執,莽夫怒傷妻離婚收場又遭檢方起訴。(圖/ET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前年間,載妻子回花蓮娘家時,車途中兩人發生爭執,林妻因林男自行取消行程欲開車門下車,竟遭林男以嘴啃咬四肢、以手掐住脖子欲強行拉她回車上,兩人於車內再起衝突致座車失控撞及路樹,事發後妻子提告並以離婚收場,桃園地檢署今依家暴妨害自由未遂罪將林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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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38歲的林姓男子(另案在桃園監獄執行中),於2018年8月22日開車載著范姓妻子,打算前往花蓮娘家聚餐,中途兩人為了細故互起嚴重爭執,林男遂於途經花蓮縣瑞穗路溫泉路段,逕行取消行程,要開車北返。

林妻發現,隨即打開車門下車離去,林男竟以嘴啃咬她的四肢後,再以手掐、握她的脖子把她拉了回來,在關車門時、車門也夾傷范女的右手腕;林男生氣的踩油門往北行駛時,兩人在車上再起衝突,范女一度抓住方向盤,造成車輛失控撞擊路樹而停下。

范女隨後打開車門對外求援,路人聞聲聚集而至,林男見狀竟棄車離去,由於林男遲未到案,經花蓮地檢署陳請高檢署移轉桃園地檢署偵辦,今依家暴妨害自由未遂罪嫌將他起訴,而林男和妻子最後也因此離婚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