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東縣政府清查2004年起至今尚未領取土地徵收補償費計3515萬元,若超過15年仍然無人領取,則款項將歸屬公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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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果有土地曾經被徵收,機關通知領取補償費,但可能因為種種因素一直沒有前來領取,則用地機關會先將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如果再經過15年還是沒人來申領,這筆徵收補償費就會歸屬國庫。
台東地政處沈碧恕處長表示,土地徵收保管款多數因為被徵收土地繼承人太多,所分配到之補償金額少而不願領取或繼承人已移居國外,屢屢通知不到等因素而沒來領取。107年地政處主動查對資料並至本縣各鄉鎮訪視所有權人後,協助當事人領取將近100萬元的保管款,替當事人守住荷包。
台東縣政府除了每年清查暫存在專戶超過15年的徵收保管款,也透過各項管道追查繼承人資訊,通知辦理領取之外,目前也已經跟其他縣市合作,跨縣市都可以申請補償費服務,如果您有需要可直接前往就近縣市政府申請辦理,不僅省時省力又省荷包。
沈處長強調,截至2018年12月還沒領取徵收補償費的金額總計超過3515萬元,台東縣政府會持續主動查對戶籍資料並聯繫相關繼承人領取徵收補償款,同時也將還沒領取補償款的名冊公布在地政處網站,供大眾查詢,以保障合法繼承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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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還沒領取補償款的名冊請至台東縣政府地政處網站,業務專區/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taitung.gov.tw/Land/cp.aspx?n=3991E717C3394C0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