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6日開庭審理「李宗瑞迷姦案」,當庭「勘驗」影片, 「不要」、「我不愛你」之類呻吟聲不絕於耳,律師說李宗瑞在現場尷尬又害羞,大多低頭不看。台北地院從6日開始每週開庭都要勘驗性愛影片,一共有大約60部影片,全部勘驗完畢後,再進行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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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個案子屬於性侵案件,法院不公開審理;6日為了勘驗一名被害藝人的影片,20分鐘長的影片花了近2個半小時勘驗。被害人不時呻吟、夾雜著「 不要」、「我不要」、「不要這樣」、「我不愛妳」等話,讓李宗瑞十分尷尬。
檢辯為了確認爭執雙方是否「你情我願」,逐句確認譯文。檢方主張李宗瑞違反被害人的意願,屬強制性交;李宗瑞委任律師則主張雙方屬合意性交。由於雙方意見分歧,最後決定讓影片來說話還原現場,不做主觀敘述。李宗瑞委任律師庭後表示,李宗瑞與法官、檢方、辯方一起勘驗性愛影片,害羞又尷尬,最後選擇低頭不看,也沒講什麼話。
李宗瑞近來睡眠品質不佳,他很關心自己在媒體上的評價;得知媒體形容他「頭髮漸禿」,一直說「唉呦,怎麼會這樣」。為了確認男女雙方為合意性交或者強制性交,未來每週開庭都要勘驗性愛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