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市63歲的陳姓男子平時以拾荒維生,去年7月23日經過大里區時撿走徐姓娃娃機業者的冷凍風扇,變賣後只得到15元,沒想到卻因此吃上竊盜罪官司。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並非有疾病的人,應該可以輕易辨認出風扇是店家的物品,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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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表示,當時看到冷凍風扇的馬達放在紙箱外面,剛好就在垃圾堆旁邊,以為是娃娃機店換冷氣丟掉的,才會上前把東西拿走,雖然確實沒有詢問業者,但並非故意偷竊,而且原本的目的就是要賣錢,最後變賣也只拿到15元而已。
而徐姓業者驚覺價值4000元的風扇不見後,隨即向警方報案,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過濾,發現當時風扇就放在娃娃機店的騎樓,而且緊鄰機台,按照一般常識都知道,這應該不是店家丟棄的物品,於是依竊盜罪起訴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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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坦承拿走並變賣風扇,但矢口否認偷竊,他明明知道這個東西有一定的價值,可以賣錢,顯然不可能被誤認為垃圾,可見辯詞前後不一且與常情相違,難以採信,最後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